各实训部:
根据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处《关于进行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确保中心教学工作正常运行,现对中心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检查工作组成员
组长:胡兰萍
副组长:王汉成、刘红梅
成员:朱益民、冯晓荣、姜衍、陈玲、龚建伟、李海燕
二、检查形式
各实训部自查为主,实训部自查与中心检查相结合,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常规检查
根据《南通大学教学检查工作实施细则》,结合中心教学工作实际,期中教学检查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《工程训练》、《工程认识》等课程授课计划执行情况;
2.《工程训练》、《工程认识》等课程各教学环节的落实与执行情况;
3.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、档案的规范及归档情况;
4.教学改革情况、教研活动开展情况;
5.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、考核管理情况;
6.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;
7.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案编写、报告批改、辅导答疑,教师调(停)课,准时上、下课等教学情况;
8.学生的学习态度,实习守则的遵守情况,实习件、实习报告完成情况;
9.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情况及教学效果。
(二)重点检查
1.《工程训练》、《工程认识》课程的教学运行状况,重点检查有无随意调停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、地点、授课教师等情况;
2.《陶艺》公选课的授课情况;
3.组织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教材选用、教师教学态度、实践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。
四、检查要求
1.各实训部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认真组织和切实落实教学检查的各项内容。通过检查了解教学运行及教学 秩序情况,了解本部门教师的教学质量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,认真分析和研究,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。
2.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中心、实训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,对自己半学期来的教学工作客观地作出自我评价。
五、工作步骤
本次教学检查从第八周开始,第十周结束。
(一)准备及检查阶段(4月11日—4月18日)
1.中心检查工作小组全面部署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;
2.各实训部根据中心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制定《实训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》,并于4月13日前报送至综合保障部。同时,认真落实各项教学检查工作。
(二)总结交流阶段(4月19日—4月26日)
1.各实训部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、整理和分析,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,形成书面总结,于4月26日前报送综合保障部;
2.综合保障部对所报的材料进行汇总、整理和书面总结,于4月29日前报送教务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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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8日
附件1 2015-2016-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时间安排表.doc